阿坝州培育乡村振兴产业“头雁” 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3月7日,阿坝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推进(培训)会。副局长张书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实施“头雁”项目是农业农村系统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省委、州委人才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的重要平台,也是促进阿坝州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头雁”培育是中央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全州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把握“头雁”项目的总体要求,建立“头雁”培育工作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落细落实“严格准入、系统培育、综合支持、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要强化工作创新,加强行业指导,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上下一条心、纵横一张网、全州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态势,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选树典型,形成正向激励。
据悉,继2022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后,2022年4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赓即出台《四川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进行安排部署。《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自2022年起,用5年时间,为每个县(市、区)培育10名“头雁”,全省每年培育1000名、5年总计培育5000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25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
此次会上对阿坝州各县(市)“头雁”培训名额进行了分配,待上级培训通知到后组织参训。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3/7/0f897e1caee744d9bfbcd13b82691f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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