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明确国家法人库建设三年阶段性目标
发布时间: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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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31日举办的国家法人库建设及“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培训班上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已确定国家法人库建设三年阶段性目标,要求各地围绕目标加快推进本地法人库建设。
国家法人库建设三年阶段性工作目标是,2017年年底前各地完成立项申报工作,全面进入建设实施阶段;2018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建设任务,建设完善省级经济户籍库以及完成基础支撑环境建设,实现法人基础信息的汇聚、上报和共享交换;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法人库项目各项建设任务,支撑商事制度改革创新,提供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
国务院批复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将国家法人库建设列为主要任务之一,工商总局为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当前国家法人库工程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法人库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即将批复;36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中,有12个已基本完成本地法人库建设任务,有8个处在建设阶段,其余在立项审批中。上述工作为全面推进国家法人库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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