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农村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部委动态 > 正文

海关总署: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

发布时间:2017-03-13 来源: 作者: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协同推广“单一窗口”。


  于广洲将此形象地比喻为讲好“普通话”,“我们将加快制定和推广‘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一点接入、共享共用、免费申报。”


  “单一窗口”是国际贸易便利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实现申报人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将处理状态(结果)统一反馈给申报人,大大提高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我国“单一窗口”依托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来建设。中央层面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基本功能建设,主要包括:口岸执法基本服务功能,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网应用,与境外信息交换。地方层面负责拓展实施“单一窗口”特色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口岸政务服务、口岸物流服务、口岸数据服务和口岸特色应用。


  对于此前已建成的地方“单一窗口”,将按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向标准版过渡;尚未建设“单一窗口”的地方,原则上建议推广应用标准版;另外,没有电子口岸公共平台的地区,可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平台部署使用标准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村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宝珍品商贸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村内参 nc-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