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8年GDP总值修订后增至919281亿元
人民网北京11月22日电 (杨曦)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公告显示,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主要结果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1928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4745亿元,比重为7.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64835亿元,比重为39.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9701亿元,比重为53.3%。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介绍,在经济普查年份,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规定,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时,将以2018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18年GDP修订数在总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对2019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修订数据与初步核算数据对比表
现价总量(亿元)
构成(%)
修订数
初步核算数
修订数
初步核算数
国内生产总值
919281
900309
100.0
100.0
第一产业
64745
64734
7.0
7.2
第二产业
364835
366001
39.7
40.7
第三产业
489701
469575
53.3
52.2
注:本表中GDP总量、构成等数据,有的不等于各产业之和,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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