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大力推进“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实
发布时间: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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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有关省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快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强化落实“省负总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中央部门37项重点任务和69项重大工程(行动或计划)的责任分工,并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艰巨性,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部门协同,在资金安排、政策细化、项目布局、改革示范等方面采取超常规举措,制定出台本部门本领域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等,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提高基层活力。
为强化资金投入和任务落实,《通知》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将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脱贫攻坚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作为头等大事,进一步实化细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重大事项审批效率,指导地方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加快推进落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指导地方以《规划》为统领,做好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省级专项规划编制衔接、政策执行、项目实施、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专项规划的跟踪评估机制,定期督促检查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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